欧盟,即欧洲共同体,是由多个欧洲国家组成的联盟。从1949年4月23日《关于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的协定》签署开始建立。现在联盟包括爱尔兰、塞浦路斯、克罗地亚、保加利亚、马耳他等国家。
如果你需要在欧盟注册商品或服务商标,需要按要求提交一些文件:联系人姓名和地址;事项类型;商标图案(JPG格式或者电子版图片);委托书(代理公司提供);商标申请表(必须填写)。如果商標为彩色且指定具有代表性之颜色,则需呈交彩色图案。
以下是商品或服务的注册步骤: 1.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出筆記。 2.收到受理通知書后进入评估階段。 3.初步評估階段会对您申请日期和编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 如果符合条件就会授权并确定其合法性。 4.若无不符合规定之情况, 可以在歐洲官方公报上发布通告并且三个月为异议期限,此时任何有异议者都可以向于於衪修艺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。 5.如果有不同意观点,可以申请复审。 6.被旁观者提起商标存在明显理由或相关理由成立以后需要核准报名; 7、有效期是十年,但续期仅限于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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